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基本问题
王四新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教授) 男,法学硕士、博士,中国传媒大学教授,传媒政策与法规专业博士生导师,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1987年、1995年和2003年分别毕业于河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讲师:网龙华渔教育
王四新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教授) 男,法学硕士、博士,中国传媒大学教授,传媒政策与法规专业博士生导师,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1987年、1995年和2003年分别毕业于河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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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四新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教授) 男,法学硕士、博士,中国传媒大学教授,传媒政策与法规专业博士生导师,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1987年、1995年和2003年分别毕业于河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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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宁(女)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 研究成果 【研究课题】 1.2007-2008年,参与北京市团市委重点课题“志愿者立法的理论与实践”,撰写志愿服务风险分析报告、奥运会志愿者工作手册、《志愿服务的理论与实践》共计20万字,为2007年《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出台提供法学理论的支持; 2.2006-2007年,参与司法部重点课题“行政规划法治论”的研究; 3.2006-2008年,参与广州市政府重点课题“地方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研究”; 4.2007年,参与国务院法制办委托课题“法律责任统计分析”,参与撰写5万字的分析报告; 5.2007年,参与民政部委托课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立法专家建议稿”,撰写“社会力量参与部分”,共计十五个法条; 6.2005年,参与国家工商总局课题“工商行政执法理论与案例研究”,参与案例库的制作; 7.2008年,参与司法部重点课题“中国法规审查标准及评价系统”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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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宁(女)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 研究成果 【研究课题】 1.2007-2008年,参与北京市团市委重点课题“志愿者立法的理论与实践”,撰写志愿服务风险分析报告、奥运会志愿者工作手册、《志愿服务的理论与实践》共计20万字,为2007年《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出台提供法学理论的支持; 2.2006-2007年,参与司法部重点课题“行政规划法治论”的研究; 3.2006-2008年,参与广州市政府重点课题“地方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研究”; 4.2007年,参与国务院法制办委托课题“法律责任统计分析”,参与撰写5万字的分析报告; 5.2007年,参与民政部委托课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立法专家建议稿”,撰写“社会力量参与部分”,共计十五个法条; 6.2005年,参与国家工商总局课题“工商行政执法理论与案例研究”,参与案例库的制作; 7.2008年,参与司法部重点课题“中国法规审查标准及评价系统”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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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宁(女)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 研究成果 【研究课题】 1.2007-2008年,参与北京市团市委重点课题“志愿者立法的理论与实践”,撰写志愿服务风险分析报告、奥运会志愿者工作手册、《志愿服务的理论与实践》共计20万字,为2007年《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出台提供法学理论的支持; 2.2006-2007年,参与司法部重点课题“行政规划法治论”的研究; 3.2006-2008年,参与广州市政府重点课题“地方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研究”; 4.2007年,参与国务院法制办委托课题“法律责任统计分析”,参与撰写5万字的分析报告; 5.2007年,参与民政部委托课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立法专家建议稿”,撰写“社会力量参与部分”,共计十五个法条; 6.2005年,参与国家工商总局课题“工商行政执法理论与案例研究”,参与案例库的制作; 7.2008年,参与司法部重点课题“中国法规审查标准及评价系统”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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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敦校介绍 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发表论文 《新闻名誉侵权中的新闻报道失实研究——》和 《人格权与表达自由:孰轻孰重?》
讲师:网龙华渔教育
匡敦校介绍 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发表论文 《新闻名誉侵权中的新闻报道失实研究——》和 《人格权与表达自由:孰轻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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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敦校介绍 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发表论文 《新闻名誉侵权中的新闻报道失实研究——》和 《人格权与表达自由:孰轻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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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鸿霞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安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漯河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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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鸿霞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安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漯河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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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鸿霞介绍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安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漯河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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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鸿霞介绍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安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漯河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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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鸿霞介绍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安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漯河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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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林,女,教授,博士。李丹林先后在北京大学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学位,在中国传媒大学获得文学博士(传播学专业传媒政策与法规方向)学位。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 ,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传媒政策与法规硕士方向专业负责人。英国牛津大学社会与法律研究中心、伦敦国王学院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北京市通信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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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林,女,教授,博士。李丹林先后在北京大学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学位,在中国传媒大学获得文学博士(传播学专业传媒政策与法规方向)学位。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 ,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传媒政策与法规硕士方向专业负责人。英国牛津大学社会与法律研究中心、伦敦国王学院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北京市通信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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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林,女,教授,博士。李丹林先后在北京大学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学位,在中国传媒大学获得文学博士(传播学专业传媒政策与法规方向)学位。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 ,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传媒政策与法规硕士方向专业负责人。英国牛津大学社会与法律研究中心、伦敦国王学院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北京市通信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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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林,女,教授,博士。李丹林先后在北京大学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学位,在中国传媒大学获得文学博士(传播学专业传媒政策与法规方向)学位。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 ,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传媒政策与法规硕士方向专业负责人。英国牛津大学社会与法律研究中心、伦敦国王学院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北京市通信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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