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
课程对象:互联网
教学目标:通过课程学习,了解网络环境下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明确什么是不正当竞争。一种是以网络为工具的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包括通过网络侵害他人商业秘密,通过网络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信誉等行为。这一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与通过其他方式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区别,侵权事实比较容易认定,在法律适用上也不会引起争议。另一种即由网络技术本身所引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一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因为网络技术本身的特点较之第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侵权事实上难以认定。
课程描述:张鸿霞介绍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安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漯河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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